2021 年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时代意义及其要点范文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
改革的看法》涉及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抽象层面和详细层
面、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、决策层面和操作层面、确定性层面和探
究性层面等方方面面,而这些亮点,恰成为构筑和打造国家多元化
纠纷解决机制法治化框架的重点、要点和关键点。
一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时代意义
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入多元化
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看法》(以下简称《看法》)。《看法》的发布
具有重大意义,比如: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助于破解法院正面
临的案多人少的冲突,有助于确保当事人行使更为广泛的程序挑选
权,有助于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发育成长,有助于民事纠纷得到更具针
对性的类型化解决,有助于彰显司法为民、便民、利民的越发丰盛的
内涵等等。这里仅就以下两点做重点阐述:
第一,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拓展了司法改革的笼罩范围,
指引了司法改革的新型领域,明确了司法供应侧改革的重点所在,
同时启迪着更深层次的改革诉求。长久以来,诉讼或审判被视为民
事纠纷解决的唯一途径,国家通过法院几乎将纠纷解决权全盘垄
断,诉讼由此陷入公力援助唯一化的泥潭之中,诉讼中的弊端日益
凸显,诉讼成本昂扬,诉讼拖延普遍,诉讼中的不公和腐败问题多
发频发,诉讼的过程和诉讼的结果很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
于纠纷解决的期盼与愿望,由此所造成的诉讼难题不断产生,比如